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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淮安市中級會計報名時間公告

發布日期:2023-06-16 來源:會計考試網




2023淮安市中級會計報名時間公告

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淮安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區財政局: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23〕33號)要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3年9月舉行,F將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上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中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在江蘇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是判斷其會計工作年限的參考依據。

二、報名地點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在崗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在縣(區)報名。

(二)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縣(區)報名。

(三)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縣(區)報名。

(四)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為在校學生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

(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市直點報名。

所有報名參加考試人員,均在淮安市參加考試。

2023年中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審核點聯系方式如下:

序號

單  位

地      址

電  話

郵  編

1

漣水縣財政局會計科

漣水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會計管理辦公室105

82662921

223400

2

金湖縣財政局會計科

金湖縣建設路118號(金湖縣信訪局四樓)

86883831

211600

3

盱眙縣財政局會計科

盱眙縣財政局會計科8樓804室

88272055

211700

4

淮陰區財政局會計科

淮陰區行政審批中心西院二樓(淮陰區長江東路44號)

84934326

223300

5

淮安區財政局會計科

淮安區友誼路5號

85939086

223200

6

洪澤區財政局會計科

洪澤區人民路12號

87223961

223100

7

清江浦區財政局會計科

淮安市清江浦區淮海南路264號政法綜治中心616室

83643808

223001

8

開發區財政局會計科

淮安市迎賓大道26號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政務服務中心E18號窗口(景會寺對面)

83718207

223005

9

工業園區財政局

淮海南路699號淮安工業園區管委會418室

83529979

223008

10

淮安生態文旅區財政局

淮安市淮安區福地路1號生態新城管委會

83567881

223299

11

淮安市直

淮安市財政局(健康東路65號)

83168092

223001

三、報名費用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文件規定,我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

(一)報名費,每人10 元。

(二)考試費,每科60 元。

四、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二)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三)關于考試用書。不統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http://kzp.mof.gov.cn)進入“考試用書訂購”系統選購或者通過正規書店購買。

五、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安排如下:

image.png

六、報名時間

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荚噲竺袄U費時間從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初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7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10日12:00;繳費截至7月1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七、報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我省中級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全部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調取。凡當前從事會計工作或者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先登錄“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http://kj.jscz.gov.cn)進行注冊登記,完成信息采集并通過審核后方可報考。為了確保網上報名有序進行,請報考人員務必于報名系統開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經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報考人員可直接進入網上報名階段。

(二)網上報名

1.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報名系統將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調取報考人員信息,報考人員核實相關信息并補充完善(報考人員的聯系電話及地址務必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后期證書郵寄)。

2.上傳照片。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會計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上傳。照片必須為本人原圖,不能P圖,否則將無法通過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

3.上傳審核資料(原件掃描上傳)。證明材料照片要求jpg格式,照片要求寬大于等于700像素,高大于等于7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0KB。

(1)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對于國(境)外學歷單位審核按照蘇財會函〔2019〕6 號文執行。

(2)符合中級資格報名具體條件6的,提供相關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掃描件。

(3)屬地證明材料和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屬地證明材料:在職人員提供本地社保繳納證明或2022年度淮安市會計繼續教育證明;在校學生提供學籍證明;其他人員提供戶籍證或居住證。

會計工作年限證明:提供符合報考年限的社保繳納證明(要有繳納起止時間)或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證明。

上一年度參加過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跨省人員除外),無須上傳審核資料,考生注冊后自動審核通過直接進入繳費環節(系統自動判斷)。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統一實行網上審核,審核工作截至2023年7月10日15:00 結束。

各縣區考試管理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對照報名條件做好審核工作,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四)網上繳費

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交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提示:考生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重復操作繳費環節),保持繳費(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號暢通,當年切勿注銷賬號。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發票,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如忘記打印,后期可下載“蘇服辦”APP,登錄后點擊“江蘇省財政電子票夾”,下載相應的電子票據。

(五)準考證打印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1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并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八、成績查詢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提出復核申請。各地財政部門負責受理,并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荚嚦煽児己笠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如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在此期間可聯系報名所在地財政部門申請修改。

九、證書發放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因中級資格證書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各級財政部門官方網站信息?荚嚬芾頇C構只發放證書,不再發放《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2023年度中級證書發放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 統一從南京送達至考生本人簽收。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成績合格單或者向省財政廳申請資格登記表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十、其他事項

(一)做好報名組織工作

各縣區財政部門(考試管理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統一規定時間、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報名條件審核報考人員考試資格,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核工作。

(二)提升服務意識

各縣區財政部門(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把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考生,安排專人負責考生來電、來信咨詢,及時回應考生關切,做好政策宣傳解讀。

(三)加強會計誠信建設

各縣區財政部門(考試管理機構)應重點加強會計人員誠信建設,強化會計職業道德約束。對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相關規定,取消其考試成績,收回其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各級考試管理機構還可以視情況向社會公布相關信息,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淮安市財政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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