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即墨區稅務局關于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征收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9-07 來源:會計考試網
青島市即墨區稅務局關于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征收工作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即墨區稅務局關于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山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綜[2018]31號)、《關于印發<青島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青財規[2018]12號)等有關規定,在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少于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022年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自2022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行按年申報繳納,用人單位可以選擇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或到即墨區政務服務大廳四樓(創智新區壯武路496號)申報。
2021年度在我區行政區域內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向殘聯部門認定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狀況,認定時間截至2022年10月31日,未認定視同未安置殘疾人。認定方式:登錄山東省統一政務服務門戶(http://www.shandong.gov.cn),完成法人賬號注冊,綁定單位信息后,登陸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搜索“聯網認證”進入事項頁面進行辦理,按照提示要求進行網上申報,上傳附件應完整清晰。
稅務部門已對2022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表進行了調整,申報表中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就業人數是通過外部交換系統(殘聯)獲取,不可手動修改,未獲取的默認0,提示未安置殘疾人,不屬實的可前往殘聯進行審核。
請各用人單位在期限內按時辦理認定及申報繳費事宜。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即墨區稅務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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