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關聯申報常見問題解答
問:哪些企業需要進行關聯申報?
答: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進行關聯申報。
年度內未與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但符合2016年第42號公告第五條規定,需要報送國別報告的企業,也應當進行關聯申報。
問:企業應在何時進行關聯申報?
答:企業應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進行關聯申報。
例如,企業2022年度的關聯申報應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
問:關聯申報有哪些方式和途徑?
答:納稅人可以直接到辦稅服務廳申報或登錄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
問:關聯方是否僅指企業?
答:關聯方可以是企業、組織或者個人。
問:填報《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2016版》時,G101000《關聯關系表》是否需要填報所有的關聯方信息?
答:不是的!蛾P聯關系表》只需要填報本報告年度所屬期內與企業發生關聯交易的關聯方信息。
問:什么是關聯關系?
答: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42號公告規定了7種類型的關聯關系,即A 控股關聯,B 融資關聯,C生產經營特許權控制關聯,D購銷、勞務控制關聯,E任命、委派高管關聯,F家族、親屬關系關聯,G 其他關聯。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業通過合同或其他形式控制另一方的相關活動并因此享有回報而構成關聯關系的,在填報《關聯關系表》時,選填“G.其他關聯”選項。
問:關聯關系中常見的控股關系如何判定?
答:一方直接或者間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總和達到25%以上;雙方直接或者間接同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達到25%以上的,構成控股關聯關系。
特別要注意的是,在間接持股的情形下,即一方通過中間方對另一方間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對中間方持股比例達到25%以上,則其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間方對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計算。例如,A 企業不直接持有C 企業股份,但A 企業直接持有B企業30%股份,B企業直接持有C企業40%股份,則A企業視同間接持有C企業4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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